第 5 部分(1/1)

“上,干嘛不上?全都上。”我有气无力地低喃——得,谁让我多管闲事来着?偷j不成蚀把米了吧?我的小金猪啊,这下子可真的全飞了!

“姐姐,你真好,真的,比天上的仙女还要好!”沈小鬼感激滋零地瞅着我,两只手在身前胡乱地绞成麻花状,围着我团团转,兴奋得只差没有摇尾巴了。

“嘿嘿。”被他的喜悦所感染,我终于释怀——唉!不就是一堆虚拟货币吗?反正咱也带不走,有啥好惋惜的?还能抵得上他这满脸纯真的笑容?我回去大笔一挥,想要多少都有!

不过,要是让小妖那死爱钱的妮子知道,我居然把金灿灿的金子花在了不相干的人身上……呃,不知道会不会被她唾弃到下辈子?

“对了,还未曾请教姐姐的芳名啊?”沈小朋友机灵地眨巴着大眼睛,冲我笑成了一朵花——嘿嘿,这小家伙狡猾的大大滴,怕我开空头支票是吧?

“我是林书雁,不过,我喜欢你叫我小雪姐姐。林书桐林大人是我大哥。”我微笑着轻刮他的鼻尖,调侃地道:“所以,你不必担心我骗你。

“呃,小雪姐姐,我不是那个意思啦。”沈觉明到底年幼,被我点破心思,脸涨得通红,缩着肩膀,低垂着头,小小声地分辩——神情扭捏到了极点。

“小鬼,这么努力念书,想变第二个江子枫啊?”我乐得哈哈笑,半是打趣半是套消息。

“我才不要变那个轻浮浪荡的江子枫,他都几天没来了。”谁料沈小友鼻子一皱,对于我这句貌似夸奖的话哧之以鼻:“我要学林大人。”

“好,你好好用功,将来成就一定超过我大哥。”我微笑着摸摸他的头——小家伙志气挺高,还是林书桐的铁杆粉丝哦。

“啊,天色不早,我得去帮娘做事了。”听到悠长的钟声,沈觉明惊得跳了起来,匆匆跑了几步,想想似乎觉得不妥,又停下来,弯腰向我行了一个大礼:“小雪姐姐,我走了。”

“快去吧。”我微笑着目送他小小的身影灵活地在树林的缝隙间穿梭,很快没入密林之中,消失不见。这才抚了抚衣服上的绉褶,抬腿向林外走去。

刚拐过一道弯,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,我下意识地回头观望。冷不防有一身材高大的男人打林间小道里冲了出来,一把将我紧紧地搂在怀中。那力道大得仿佛要将我全身的骨头都揉碎了……

ps:按照投票结果;此文最终还是选用第一人称来写;不再更改。有不能体现到的内容;以后会用番外的形式来弥补。谢谢各位大大的参与和支持。

全卷 第二五章 醉眼逢人

“放开我,我要喊人了!”我下意识地拼命挣扎,然而那人的力量大得惊人。浓烈的酒气混和着男人的体香,萦绕在我的鼻间,强烈地刺激着我的感官——奇怪的是,那气味并不难闻,是类似于汾酒的一种香气——真好笑,卖洒的时间长了,在这种危急的时候我居然还有心思去分析酒的种类。

抢劫?杀人?强盗……流氓?脑中轰轰作响,血色迅速涌上脸颊。心底瞬间掠过无数种猜测,最后定格在“流氓”上——呃,在古代这叫什么来着?采花贼?有白天作案的采花贼吗?我迷迷糊糊地想着——这里是国子监,堂堂黑雪国的最高学府,一般屑小又岂能进来为非作歹?

“雁儿!”男人一双健臂似铁箍似的紧紧缠绕在我的腰间,俯下头与我耳鬓厮磨,喉间发出低哑而满足的叹息。浓烈的酒气喷到我的脸上,拂乱了我敏感的神经。

晕死,看来这男人是林书雁本尊的男友!怪不得她誓死也不肯嫁。最糟糕的是,此时此刻的我,明知道他认错了人,偏偏不能指正他的错误,更不能否认自己的身份!

“你放开我,有话慢慢说!”我察觉到他的力道微微有所松懈,慌忙伸手抵住他的胸膛,极力想平复他激动的情绪。

“不放,我再也不放你离开!”他声音嘶哑暗沉,饱含着痛楚与深情。迷蒙的醉眼里有火花在跳跃,狂乱地俯头试图捕捉我的红唇。

我的心怦怦狂跳,下意识偏头躲过他的袭击,他濡湿而温热的唇擦过我的发丝,印在了我的耳垂上。慌乱中我伸手握住他的腰,一咬牙,抬腿,曲膝,狠狠地撞了上去。

“啊!”他吃痛闷吼一声,双手捧着小腹,痛苦地蜷曲着身子蹲了下去。

“你不要紧吧?”我乘机脱开他的掌握,跳开一米多远。侧着身子,掀眉斜瞅着他,一脸尴尬地道:“对不起!”

呃,他一定很痛。这招是从姐姐那里学来的防身术,想不到在现代晚晚走夜路都没遇到鬼。跑到古代这民风淳朴之地,在朗朗乾坤之下,反而有了用武之地。

“雁儿?”身后传来林书桐惊讶地低嚷,夹杂着阵阵低低地闷笑声。我惊讶地回头——狂晕!不远处竟然站着四名神情各异的男子。

林书桐尴尬讶异,君惜玉兴味盎然,君默言面无表情,傅云涛一脸的坏笑——看戏的成份也太明显了吧?

很好,明明看到我被人欺侮,四个男人里,居然一个伸出援手的也没有?呆在一边凉凉地看好戏?如果我是真的林书雁,或者我一个情不自禁,被他吸引,那不是什么丑态都被看光?

我恼怒地目光从这四个男人脸上一一扫过,最后定格在君默言那波澜不惊的俊颜上——就算我不是他心之所爱;就算他娶我情非得已;就算他有一百个理由憎恨林书雁……但是,当一个男人,目睹自己的妻子受辱。呃……好吧,我承认,说受辱可能太严重了一点。不过,总是一种s扰吧?他,怎么可以袖手旁观?

再怎么装萧索,孤寂,漠然……都改变不了他骨子里的冷血无情!我恶狠狠地瞪着他,凛然无惧,毫不退缩——君默言,你完了!你这只死沙猪!就连阿桃那种女人,你都不配拥有!男一号?做梦去吧!我要写死你!我一定要写死你!!

“雁儿,雁儿……”那男人蹲在地上,嘴里勿自发出声声痛楚地低喃。

“子枫,你不是告假了吗?在这里发什么酒疯?”林书桐尴尬地瞟一眼君默言,又惊又怒地喝斥着他——原来,他就是江子枫!淮南王世子,林书桐的得意门生!

他身材高大,体格强健,发丝浓黑而紊乱,好象很久都不曾好好地梳理过。眼色浑浊,嘴唇上乱生着青髭,浑身散发着颓废的味道。蓝色的长衫皱巴巴的,领口敞开,露出一大片小麦色的肌肤——象个中世纪的骑士,一点也不象我想象中温文尔雅,才气纵横的浊世翩翩佳公子。

“雁儿,你为什么要嫁人?”江子枫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,醉眼蒙胧,冲着我嘶哑着声音狂吼:“虽然我江家日渐势微,好歹也还是个世子。你嫁给我,总好过嫁给一个马贼!”吼完,身子一个踉跄,差点跌倒,只得扶着头,又蹲了下去。

“嘿嘿,他胆子倒不小,居然敢当着你的面,调戏你的娘子。”傅云涛双手抱胸,嘴角勾起一抹浅笑,笑意却不达眼底。斜睇着君默言,揶揄地道:“默言,你打算怎么办?”

君默言紧绷着脸,面沉如水,冷厉的目光似寒冰掠过我投向君惜玉,一字一字从齿缝里迸出一句:“这就是你替我赐的好姻缘。”

“咳,”君惜玉尴尬地轻咳一声,求救的目光向林书桐瞟了过去,被他低头避开,便又绕回到我的脸上:“这,这都是过去的事了。默言,你也看到了,都是江子枫一厢情愿,二嫂可没有犯糊涂。”

哼!什么叫犯糊涂?难道顺应圣旨,违背心意嫁一个不爱自己的人,那就不是犯糊涂了吗?我冷然一笑,嘲弄地睇着他,将他迫得掉开视线——猪,一群沙猪!

“雁儿,你先回去。”林书桐皱着眉头,咬牙低声吩咐。

我抿着唇,冷然一笑,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下,缓缓走到江子枫身边,轻轻扶着他的手臂,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,柔声却坚决地道:“大丈夫何患无妻?你堂堂一个男子汉,为了个女人要死要活,有何出息?给我站起来!”

“那,怎么样才算有出息?”江子枫反手握住我的手,象握住了救命的稻草,满怀希望地瞧着我:“你告诉我,雁儿!”

“振作起来,奋发图强。”我转头,纤手一扬,直指君默言,在众人的一片吸气声里,一个字一个字清晰地道:“就算不择手段也要把他打倒!把他打下十八层地狱!”

全卷 第二六章 情若连环

“哇!好狠!”傅云涛假意打了个冷颤,似笑非笑地睇着我,饶有趣味地调侃道:“默言,看来嫂子对你有很多不满。”

“哼。”君默言黝黑的眸子深深地凝视着我,轻哼一声,不置可否——我这么说他,他竟然不生气?还是说,他已经气到无话可说?

“你闭嘴,这是我跟他之间的事,还轮不到你来管。”我冷冷地瞧着他——这人明明知道我跟君默言之间的协议,明白我跟他之间并不是真正的夫妻关系。老喜欢隔岸观火,摆出自以为潇洒的姿态,对别人的家事指指点点,典型的八卦男。

“呃……”傅云涛不料我如此不给他留情面,在君惜玉嘲弄的眼光中,讪讪地摸了摸鼻子,知趣地闭了嘴,闪到一边去了。

“雁儿?”林书桐作势低喝一声,可任谁也听得出来,阻止的意愿并不强烈——显然,他老早看他们也不顺眼了,只苦于没有机会与胆量。

“天涯何处无芳草,何必单恋一枝花?”我低声叹息,同情地瞧着那个神情迷惘,容颜憔悴的男子:“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,忘掉过往吧,不值得的。”

“不,我只要你回到我身边。”江子枫紧紧握住我的手,眼神狂乱,声音急切而痛楚。

君默言紧绷着俊颜,轻抿着唇,冷冷的目光似xs线一样锁住我的视线,象要看到我的灵魂深处。

瞧着君默言与江子枫二人对待林书雁截然不同的态度,我忍不住感慨万千——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,感情一事尤其显得扑朔迷离——明明是同一个人,可有人视若珍宝,有人却弃如弊履。

“对不起,事到如今,许多事情都已无法回头。”我轻轻地摇了摇头,怜悯地睇着他,缓慢而若有所指地道:“子枫,不管你怎么看,怎么想,怎么做,有些事情是早已注定了的,谁也无法改变。而我,已不再是昨天的我。所以,忘了我吧。”

我无法对他说,林书雁已经香消玉陨。站在他面前的是苏秦——一个来自未来世界的女子。是我一手创造了他们的世界,却没来得及为他们规划未来,也没有给予他们幸福的结局。只能说太遗憾。

我只是一个人,不是神——也许在小说里,你可以死一百次,但那毕竟是虚构。况且,那种优待也只有主角才有资格享有。所以,我也爱莫能助。

我习惯按人物的性格来编排故事,不想让私人喜好来改变情节——可话说回来,有几个作者写作时,是不带自己的感情的?相信那样的文字,既使写出来,也无法感动人吧?

当然,我回去后,还可以选择让林书雁起死回生。但那种不顾故事情节的发展,只随自己高兴任意安排人物的悲喜一事,我一般都尽量避免——毕竟在一本书里,总得有人牺牲。

“……雁儿,没有你,我会死!”江子枫悲愤地怒吼,把我的思绪拉回到现实中来——对着一个陷在过往情绪里,分不清梦想与现实,纠缠不清的男人,我渐渐有些不耐,也不知他是不是借酒装疯?

“怎么办?他会死哦?”傅云涛不怕死地从君惜玉的身后探出头来,凉凉地c了一句——看好戏的成份极浓。

“如果实在活不下去,那,你就去死!”我用力甩开他的手,厌恶地瞪着他,连怜悯都懒得施舍。说完,我不再理这群神态各异,却一样自私的男人,径直掉头而去——我终于明白,什么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!

我们现代都会女子,失恋了了不起上街血拼一次,晚上找一群好姐妹,聚在一起,抱怨发泄一通,痛哭一回,再大醉一场。睡一觉起来,第二天又是一尾活龙,精神抖擞地上阵与男人在职场上拼杀——哪会象他这么没出息;要死要活?脱线!

“你,不回家?”君默言淡漠的声音,仿佛不带任何情绪,低低而又突兀地传入耳中。

“我还有点事要跟大哥谈,晚点再回去。”我停下脚步,按捺住心头的诧异,淡然地交待了一声——我注意到他说的是回“家”,而不是回“府”,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可大了。他;是有心还是无意?不过;我已无心去研究他的心态。总之;他既好言相对,我也没发疯,不必见人就咬。

我没看错吧?君默言的眼角竟隐隐含了一丝笑意?他什么毛病——难不成刺激过度,精神失常了?切,我才不信经过大风大浪的他,会为一个不相干的人与无关大局的事而挑起情绪?他从头至尾都很冷静的态度可作证明。

忽然发现,我对他完全不了解。林书桐至少有一句话说对了“君默言此人城府极深”——他,果然不可以常理推断。

“要不要让二哥留下来等你?”君惜玉亲热地微笑着大送免费人情——不愧是一国之君,懂得看准时机再开口,好过某人,硬是要撞到南墙再回头。最可气的是,有时候撞到南墙还不肯回头。枉想撞倒那堵墙。

“不必了,我有坐车来。”我淡淡地拒绝——再过三天就回去,我不想节外生枝。跟他在一起,我怕管不住这张嘴,而惹恼他于我并无好处。对他还是保持距离,以策安全为好。

全卷 第二七章 离情别绪

林书桐并没有让我等很久,他听说我留下来的目的竟然是要委托他找一间校舍,办蒙童书院时,那副又是惊讶又是敬佩的表情彻底地取悦了我。先前在小树林里闹的那一点不愉快的心情已不翼而飞——所以说,施比受果然有福得多。

接下来的三天,我堂而皇之的把国子监当成我家后院,频繁出入——美其名曰是要在监生中为我的书院找寻合适的教师。实际上当然是在为我的小说物色各种类型的帅哥蓝本。

唉,我不得不惊叹,国子监果然是藏俊卧帅之所啊!几天下来,我的小本本上记满了各色俊男。晚上回去,再详加整理,依记忆给每个人配上一副简笔画像,编汇成册——哈哈,明年的题材都不用愁了。

“苏姑娘,院址已经选好。”林书桐推门而入,微微轻喘着睨着我,目光中略略带着些炫耀与得意之色:“你一定想不到是在哪里?”

“这么快,在哪?”我不禁也有些佩服他办事效率之高了——虽然我给了他足够的资金。可这事要搁在现代,那些官僚主义者,绝不可能三两天就搞定——没拖个三五年就应该要偷笑了。

“嘿,你跟我来。”林书桐不由分说拉着我便向外跑,坐上马车,疾驰着出了国子监。

“到了。”林书桐得意地弯腰替我打起帘子,做了个请的手势。我慢慢跨出车门——咦,这不是豫章路?跟昭王府在同一条街。从蒹葭院出王府西侧门,走路约十分钟就到了。

这几天我常常从这条街经过,闭着眼睛也不会认错。校舍在街道最底部,环境清幽,闹中取静。

房子挺宽敞,前后共有三进。前厅两间门面空落落的,只有几个仆役在打扫整理着卫生。穿过一道月d门,眼前霍然一亮——是一个占地颇广的院落。中庭里种了几棵古樟树,绿意盎然。靠近厢房的墙根下一字排开了几盆菊花,未到花季,阔大的叶片下只有零星的几个小骨朵,在秋风中摇曳着纤长的枝梗。

“这里原是一家布行,掌柜的急着回乡,所以卖得不是很贵。”林书桐与我并肩而行,深深地瞧了我一眼,淡淡地道:“最重要的是,离你近。”

“我又不上学堂,离我近有什么用啊?”我白了他一眼,却掩不住心底的喜悦,眉眼含笑地嗔道:“应该挑个离孩子们住所近的地方才是正经啊!”

我环顾四周,颇为满意——恩,果然是个好地方,做个小c场是不成问题的。瞧,在那几棵树下设两架秋千,就是下课后孩子们的小乐园了——我几乎已经能听到孩子们银铃似的欢笑了。唉!可惜看不到了。

“以你的性格,还能不常过来瞅瞅?”林书桐胸有成竹,脸上挂着一丝近似宠溺的微笑:“那帮毛孩子,能上学堂已是万幸,不过多走几步路,有什么好抱怨的?倒是你,常在外面抛头露面容易惹人闲话。再说了,昭王那边也好说话,还是近些好。”

“谢谢大哥。”提起君默言,两个人不由陷入了沉默——自从那天在国子监与他狭路相逢之后,我早出晚归,一直没有碰到他。

“咳,对了,这间书院,你打算取个什么名字?”林书桐可能暗悔失言,轻咳了一声,指着立在墙边的一块横扁,微微一笑,转了话题:“说说看,我来题几个字。”

“希望小学。”我早有腹案,抿唇一笑,淡淡地道。

“希望小学?”林书桐轻声重复了一遍,双眸里放出异彩:“果然有新意,不落俗套。”

我嘿嘿一笑,蒙混过关——这名字,放之四海而皆准,有新意个p啊?我倒想把它命名为苏秦小学来着。可到底脸皮没那么厚,终归只敢在心里想想而已。其他的,我也懒得再想,就选现成的用一用,做的不过是拾人牙慧的事罢了。

“我这就找人做去,三天后就能挂上去了。”

“桌椅呢?”

“放心,订了二十套,明日晌午前保证送到。不会误了你的书院开张大吉。”林书桐戏谑地调侃:“到时,你只等着瞧热闹和接受大家的恭贺便是。”

“恩。”我轻轻颌首——只可惜,三天后我早已不在此地,只能透过电脑给他们送上最诚挚的祝福了。

林书桐热爱教育事业,人又极谨慎,事事想得周全,十二个孩子,却订了二十套桌椅——想必是预留了以后再增加人数的空间。学校交给他来管理,我也没什么不放心的了。接下来,就是我功成身退之时了。

“大哥,我走了。”看了看天色,我向林书桐告辞,心里忽然涌上一丝依依不舍的感觉——从最初的邂逅到中间的反感,怨责,到现在离别时的牵挂……我与他竟然会因为一间希望小学而冰释前嫌,进而成为了好友。这一连串的转折,不能不让我感叹缘份的奇妙。

“恩,我这边还有点杂事处理一下,就不送你了。”林书桐左手轻抚着下巴,偏着头打量着那块木扁,有些心不在焉地回答。

“你多保重。”望着他颀长的背影,一丝酸涩缓缓地从心底爬上眼眶,我忍不住低低地说了一声。

“你怎么了?”林书桐莫名地回头,疑惑地瞧向我。

“没什么,我是说学堂固然重要,身体也要顾着。你要是累坏了,还有谁来帮我?”在他惊讶的目光中,我微笑着上前,伸出双臂,轻轻地拥抱住他:“谢谢,你,真的是个好大哥。”

“苏秦?”林书桐微微一怔,红晕瞬间爬满他白皙斯文的俊颜。他无措地瞄了瞄在前厅里忙碌的几个仆役,双手尴尬地放在身侧,身体紧张得僵成了一根木头:“出什么事了?”

“再见。”我放开他,退后一步,低头避开他研究的视线,快步离开了小院——永别了,朋友!

咦,微风很柔,秋阳很暖,天空很蓝,而我的脸上为什么一直有雨在下?

全卷 第二八章 晴天霹雳

回到蒹葭院,我把这几天的成果又整理了一遍,汇成了两本小册子揣进怀里。本来想着要跟君默言告个别——毕竟人家好吃好喝地招待我了一星期,算起来也是五星级宾馆的待遇了。我也不是没良心的人,这点起码的礼貌还是有的。

谁成想问了喜儿,说他一大早出门,到现在也没回——算了,当我们没缘份了。反正他看我也不顺眼的很,告不告别也没差吧?只希望我的消失不见,不会让他再背上一个杀妻的罪嫌。

嘿嘿,谁知道呢?以他过往辉煌的经历,坊间出现这种传闻也不是不可能滴。不过,我也相信,以他超强的意志力,钢锥也扎不穿的厚脸皮,一定会顶住风浪,有惊无险的。我完全不必看三国掉泪,替古人担忧了。

本来想换回我那身套头衫,牛仔裤和波鞋。后来想一想,我穿成这样回去,不是更有说服力?正好还可以秀一把。嘿,要是运气好碰上个记者,来个现场采访什么的,给我上回电视,咱也算光宗耀祖了一回啊,哈哈!

看看时间也应该快到四点左右,我急急摒退了她们三个,关上门,提溜着那只美丽精致的鸟笼——嘿,翠羽这小家伙还睡着呢!它可真能睡,几天了愣是没睁开过眼睛!我考虑它身体有伤,一直没让人打扰它。现在可不行了,要是错过时辰,我回不去那事情可就大条了——谁知道那时空之门下一次是什么时候开呢?

“翠羽,翠羽,快醒醒啊。”我打开鸟笼,把翠羽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,低低地轻唤它——咦,没反应?不会是死翘翘了吧?可手心里那温热的触感,却告诉我,它还活着。

“翠羽,醒一醒!该回去了。”我有些着急,开始轻轻摇晃它——居然纹丝不动?不行,看来不下狠招是弄不醒它了。

“翠羽!”我咬了咬牙,一狠心伸手拔下它一根墨绿的羽毛。

“哎呀!谁啊?”谢天谢地,这只鸟祖宗总算给我醒了过来。

“你可真能睡啊,我的鸟大爷。”我急忙把它举到眼睛底下:“快点,差不多要过四点了。”——记得我来的时候好象刚好是下午四点半钟哦?

“我刚刚才睡一下下,你不要乱吵。”翠羽耷拉着鸟头,有气无力地低喃,小小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线——居然,真的又给我睡?

“不准睡!”我伸出巨灵掌,啪地一下打在它的头上,忍住气低声吼:“你说的十天之期到了,我得回去了。再不更新,我的读者肯定都跑光了!”

“哪里到了,连一天都还没过。”翠羽眯缝着小眼睛,舒服地躺在我手心里,连动都不想动。

“胡说,明明过了十天!”我用力摇晃它——它说的什么鸟语?我怎么听不懂?一天都没过?它什么意思?睡糊涂了?望着那八风吹不动的鸟样,我心里忽然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——在这节骨眼上,它该不会给我出什么夭娥子吧?

“这就是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区别。这里的一年相当于你们那里一天。所以,你慢慢等。”翠羽懒洋洋地眯着眼睛,不鸟我。

听着它轻描淡写不关痛痒的话,我头顶上冒出一股青烟——很好!我是不是应该感谢它没有说出“山中方一日,世上已千年”这句话?如果那样,我岂不是要在这里呆上一万年?

“当我三岁孩子,耍我呢?”我冷笑着睇着这只扁毛畜牲,伸出手指捏住它的羽毛:“给我说实话,不然我拔光你的毛炖汤喝!”

想不到本小姐天天写小说安排别人的悲欢离合,掌握他们的生杀大权,玩得不亦乐乎,今天却沦落到在异国他乡受这鸟气?

“嘿嘿,别。”翠羽急急睁开眼睛,心虚地瞟着我,吞吞吐吐地:“其实,其实……”

“其实什么?”我大喝一声:“有话快说,有p快放!”

“其实是因为我受伤太严重,不能如期带你回去了。”翠羽一口气说完,闭上鸟眼,不敢再看我。

“你说什么?回不去了?”我怒极反笑,手底下用力捏着它的毛:“很好,我先杀了你炖汤,大家一块死在这里,那就谁也甭想着回去了。”

“别,等我养好伤,还是可以回去的。”翠羽慌忙睁开眼睛,讨好地瞧着我。

“多久?”我按住它的头,作势欲拔——拷!它一只臭鸟,居然还敢跟我玩花样?

“十年……”翠羽弱弱地回了一句,一见我眼底杀气大盛,极忙抢着接下去:“不是,要是伤好得快,也许用不了那么久。但是你若是再拔我的毛,我就真的不能回去了!五百年的成人修练期我都熬过去了,十年真的……”

“修练五百年才等到成人?”我忍着气,打断它的话,一个字一个字把问题丢到它身上:“这么说,这次黑雪国之行,是你的第一次离家远游?”

“嘿嘿。”翠羽心虚地垂下头,默认了这个事实。

我拷!我苏秦不知道上辈子烧了什么香?居然遇到这么一只初出茅庐的小鸟孩?完了,在这鸟不拉屎,乌龟不上岸的鬼地方呆十年,没电脑,电视,没抽水马桶,没卫生绵……那还不要了我的命啊?

十年后,我三十五岁,人老珠黄,事业无成,两手空空,回到现代我还能做什么?连嫁人都成问题了,更别枉想能有个帅哥老公了!再说呆在这古代,守着那么个y晴不定,视我为无物的家伙,我怎么跟他过十年?

“不行,我等不了那么久,你得给我快点。”我闭了闭眼,深吸了一口气才说话——不然,我怕我控制不了自己,真的会杀鸟泄愤!

“十年真的很短,你们写小说不是常说弹指一挥间,转瞬十年过去了吗?”翠羽跟我贫嘴:“你当自己就弹了一回指,不就得了?”

弹指一挥间?我还草长莺飞,光y似箭哩!本姑娘立马给你穿心一箭,你要不要?妈的,从今以后,谁再用到这个词,我就跟谁急!老天,当初为什么偏偏取个笔名叫如雪?这下好了,真的被丢到这蛮荒之地“茹毛饮血”来了!

“不行,最多十个月。十个月后,你如果不能如期带我回去,也不用炖汤那么麻烦,直接生吃得了。”我目光森冷地盯着翠羽,恶狠狠地威胁它。

“呃……我尽量。”翠羽扑腾着翅膀,飞进鸟笼里:“不过,你得保证不再s扰我练功。否则,我不保证一气之下不会丢下你不管!”

“啊~~~!啊~~~!”我握着拳,脸涨得青紫,憋闷了半天,终于狂吼出来——好大的鸟胆!居然敢反过来威胁我!

全卷 第二九章 清尊对客

“小姐,小姐,你怎么了?”喜儿、青玉、青环三丫头在门外慌成一团,用力拍打门板。

我不理,继续仰天狂吼:“啊~!啊~!”

“别吓我啊,小姐。”喜儿急得声音里带了哭腔了。

“喜儿,给我点钱。”终于吼得累了,我打开房门,直着眼睛走了出去。

“小姐,你去哪里?我给你备车。”喜儿一脸焦急,巴巴地跟了上来。

“都给我闪一边去,谁敢跟着我,我把谁卖到醉红楼去!”我冷着脸扫视她们一周,凌厉的视线将她们全都得垂下头。这才捏着那只小金猪,杀气腾腾地冲出了昭王府。

很好,希望小学的大门还敞开着,忙碌的人群里还夹着那条我熟悉的颀长的身影。我心里一热,一头冲进去,拖住他的手臂,没头没脑地问:“姓林的,是不是我哥们?”

“啥?哥们?”林书桐一头雾水。

“我问你当不当我是朋友?”不懂是吧?没问题,咱换个方式就行了。

林书桐沉默了良久,久到我几乎要失望了,他才深深地凝睇着我,清俊斯文的容颜上如饮醇酒般染上一抹绯色,低低地吐出一个字:“是。”

“那好,陪我一块喝酒去!”我不由分说,拖了他往外就走——这鬼地方,晚上购物是不可能的了。今晚,我要大醉一场,他算是我在这里唯一能称得上朋友的人了,不找他找谁啊?算他倒霉了。

“你怎么了?跟默言吵架了?”林书桐架不住我的死拖活拽,只能半推半就地跟着我到了雅香居——郁闷归郁闷,我可不想亏待我的胃。咱在这一亩三分地上还得再呆十个月呢。

“今日咱们兄妹二人就只饮酒,扫兴的事,不提也罢。”我摇了摇手,拉开了嗓门大叫:“掌柜的,把你们店里所有的好酒好菜挨着个儿给我拿上来!”

“呃……夫人,不是小老儿不给你酒,实在是……”雅香居的周掌柜躬着身子站在我身边,一脸的为难之色:“小店的好酒少说也有三十多种,这……”

“怎么?怕我付不起酒钱?”我豪气万千,啪地一声把那只小金猪丢到桌上,冷笑连连地觑着他:“还不快滚?”

今日已受了鸟气,现在连一个卖酒的也来欺侮我?三十多种酒了不起吗?我们恶魔酒吧里的酒的种类,那才叫海了去了呢,说出来吓都吓死他,哼!

“周掌柜,难得雁儿今天有此雅兴,你就依了她,拣精致些的酒菜,每样送一点上来,让她尝尝吧。”林书桐瞧着我面色不逾,微微一笑,打着圆场。

“是,是。”周掌柜喜滋滋地捧着那只金元宝,笑逐颜开地退了下去:“这就给你二位上酒。”

“啧,就你聪明,八面玲珑。”我冷笑着斜睨着他,淡淡地嘲讽。

“苏姑娘?”林书桐皱起眉峰,讶异地瞧着我:“遇到什么烦心事了?”

“别问那么多,总之,是朋友的就喝酒。今天不醉无归!”我心烦意乱地瞪着他,仰头灌下一大杯剑南春——烦心事?多了去了!不过,最呕的是,我还不能跟他说!

“好,林某今日舍命陪君子。”林书桐若有所思地瞧着我,轻轻点了点头:“不过你一个女子,还是少喝点为好。”

“怎么?怕那姓君的找我的茬?”我不理他,继续喝我的酒,吃我的菜:“实话告诉你,我心里正憋着一股火,聪明的话,他最好今天别来惹我,否则……哼!”

其实,人心烦时,适当的饮点酒可以缓解压力——开酒吧一年,我也早习惯这种排遣压力的方法,另一方面,自问酒量也不浅;应该不至于喝过量出丑。况且,这雅香居不但菜做得不错,连酒也隔外的香。我这杯尝尝,那杯品品,喝得不亦乐乎。心里的烦闷果然消掉不少。

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!”我以筷击杯,纵声高吟,得意地一笑:“嘻嘻,我今天虽然没有散尽千金,总算也当了一回阔少!”

“是,昭王妃果然有大家风范。”林书桐失笑,轻睨了我一眼,淡淡地调侃。

“兰陵美酒郁金香,玉碗盛来琥珀光。但使主人能醉客,不知何处是他乡。”我举杯痛饮,摇头晃脑,斜睇着他,浅笑盈盈:“咦,大哥,我现在是独在异乡为异客呢,这酒,本来该由你做东才对啊。”

“雁儿,别喝了,这酒喝着香,后劲可不小。”林书桐刚开始还微笑着,饶有兴致地瞧着我喝酒吟诗。后来见我左一杯右一杯,竟是刹不住车了。忍不住皱紧了眉头,微侧身子,伸出手来开始想抢我的杯子了。

“嘿嘿,没事。”我闪身躲过,冲他咧唇一笑:“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?我卖酒的,红毛鬼子的伏尔加我都不怕,还能让几杯女儿红给放倒了?”

我喝得正来劲,哪里肯放手?

“我告诉你,我酒量很好。”我凑过身子,压低了嗓子冲他神秘一笑:“知道为什么吗?”

“为什么?”他果然很受教,虚心地请教我。

“因为我是试管里出来的啊!我妈给我加了抗酒的基因。哈哈!”每次我喝醉酒都会问这个问题,恶魔酒吧里的姐妹都知道标准答案。他居然答不出来,还一脸的菜色,真是笨到家了!

“我姐也特会喝,她们部队里那些男人,愣是没人能超过她,厉害吧?”我掩着唇咭咭笑。觉得身子有些轻飘飘的,头也有点昏昏的。脸上热得慌,忍不住伏低身子,把脸贴在冰冷的桌面上——呀,真舒服。我抵不住倦意。渐渐眯起眼睛小睡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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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卷 第三十章 醉眠何处

“别喝了,你醉了。”恍惚中,林书桐轻拍我的背,低声劝导着:“回家去睡吧。”

“笑话,这点酒我哪会醉?”我霍然而醒,猛地抬起头来,一把扯过他的衣襟,咬着牙死命瞪他:“你瞧不起人?”

“醉成这样还没醉?知道我是谁吗?”他斜着眼睛居高临下地瞧着我,语气里满是漠然。

“嘿嘿,你当我傻子呢吧?”我笑眯眯地指着他的鼻子:“你是林书桐,我的好大哥呀。瞧,我清醒得很,一点也没醉?”

他苦笑一声,摇摇头,无奈地说:“好,你没醉,喝吧,看能不能喝死你?”

“我当然要喝。”我抱住酒壶不撒手,一脸防备地瞪着他:“这么好喝的酒,你可不许跟我抢!”

“告诉你一个秘密啊,我啊,根本不是黑雪国的人。”我冲他呲牙一笑,又灌了一口酒:“我骗你这傻小子的。”

“那你是哪国人?”林书桐身子微微一震,紧紧盯着我——哈哈,让我吓到了吧?

“其实我也不是藏月人,风花雪月四个国,嘻嘻,我哪国人都不是。”我笑呵呵地指着他——他冷冷地回视我。

咦?我用力擦了擦眼睛——他什么时候变成君默言的?

“咦,君默言,你什么时候来的?”我一脸惊奇地望着他,向他招了招手,示意他低下头来:“来得正好,我正要找你呢。”

君默言抿着唇,冷冷地睇着我,不发一言——唉,我跟他又没深仇大恨,干嘛闹得势同水火一样?真是小气的男人。

我晃了晃脑袋,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,蹭了过去,努力抬起头——眼前这个男人,面目模糊,头大如斗,长得真是奇丑无比。呃,好象不是头大如斗,他根本就长了两颗头好不好?真是个怪物!

“奇怪,姓君的小子虽然脾气不怎么样,平时长得还蛮帅的。今天怎么变丑了?不行,我得仔细瞅瞅。”我用力捧着他的脸,眯起眼睛凑到他跟前,仔细地打量,嘴里叽哩咕噜开始念起来:“你别乱晃啊,晃得我头晕。”

灯光下,他的面目一团模糊,可是那双漆黑如玉的眼睛却显得隔外的明亮,带着点动人心魂的温柔。害我差点深陷其中——他不是君默言,这是个陌生人。姓君的那小子眼光永远冰冷,绝不会象他这样温暖。

陌生人又怎么样?在这异度空间,对我而言,有谁不陌生?大家萍水相逢,一起喝酒,醒了各散东西,也是一种缘份!

在他那温柔的目光下,我忍不住深深叹了一口气,苦涩地笑了:“你知道吗?我本来只打算在昭王府呆十天就走的。可是不巧得很,临时出了点状况,只怕暂时是回不去了。你说,我去找姓君的给我一封休书,大家好和好散,以后再见面还是朋友,他会不会同意?”

他不说话,突然站起身来,随手把我扛在了肩上。纵身就从窗户跃了出去,耳边只听到忽忽的风响——呃,原来他也会轻功。古代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会飞檐走壁的侠士多了。

我脑子本就昏沉沉,被风一吹,酒意上了头,更是晕得厉害,想到还要在这蛮荒之地呆十个月,甚至十年,忍不住悲从中来。心里觉得委屈得不行,眼泪就扑簌簌地掉了下来。

伏身在他那宽阔的后背上,隔着衣衫传来的体温熨烫着我的心。恍恍惚惚中,觉得好象回到了童年——爸爸的后背也象他的这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