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4 节(1/1)

,眼看着正是要平步青云,前途无法限量之时,却突然生此重病。果真是天妒英才,若是拖个三五年的,怕是再回头,朝中便也无立锥之地了。

百姓们如此看,朝堂上的同僚却不定。有聪敏的人便道:“这哪是生病呢,这分明是避祸啊。原先以为这苏家如同烈火烹油,眼看着就要引火烧身,不想如今还能看清局势,来个釜底抽薪。”

这些事情传到沈妙耳中时,她正站在院中修剪海棠花的枝叶。这几日在广文堂上学,因着苏大少爷的事情,大家有了新谈资,反倒不怎么注意她来。她也难得清闲几日。

“姑娘如今到喜欢这些花儿草儿了。”谷雨笑着道:“这海棠花长得可真好。”

海棠花深红色的花瓣在肃杀的秋日显出几分灵动的色彩,她当皇后的时候,学着操持后宫生机,帮傅修宜拉拢权臣,去秦国甘当人质,和楣夫人斗智斗勇,大多数时候,都活在权谋和宫斗中,又哪里有心情如现在一般这样剪剪花散散心?

“你知道海棠花为什么开的这般艳吗?”她问。

谷雨虽不明白自家姑娘为何要这样问,却还是笑笑答道:“这是管事的从外头拿回来的种子,听说是很金贵的种子,夫人也夸过,是这种海棠在秋日看的特别好。”

沈妙轻轻摇了摇头。

哪里就是这个原因呢?

正如宫中那种阴森苦寒之地,就连冷宫外都是花团锦簇的,不过是因为那些花枝之下,都是累累白骨。这世上最艳丽的东西,都有最冷的缘由。

苏家已经懂得了这个道理,他们会怎么做呢?

她微微一笑。

……

平南伯府上。

苏大少爷的院子被人紧紧的看守起来,除了贴身小厮和亲人,旁人无法进入。只闻得见里头重重的药味,苏老爷闭门谢客,不见外人。

作为苏世子好友的谢小候爷,自然是要登门探病的。

谢家的马车停在苏府外头,小厮正吃力的从上头往下搬药材。那些药材都是用箱子来装,足以见谢小候爷对好友的用心。

书房内,苏明枫一身青布衣,除了身形有些消瘦外,神情却还是一如既往的精神,哪里有身患重病的痕迹?

他的对面,锦衣少年紧锁眉头,扬声问:“避祸?”

“不错。”苏明枫看着好友,叹了口气:“如今你也看到苏家势头越来越好,苏家已经绵延几代,由军马这事而言,实在不应再往上升迁。可陛下非但没有打压,反而越发的捧着苏家。”

“你还立了功。”谢景行提醒道。

“正因为立了功,父亲与我都颇为得意,却忘了背后隐藏的危机。这功德再往大,就是祸了。我说的这些你都明白,只是原先苏家身处其中,难免一叶障目,如今豁然开朗,不得不悬崖勒马,实在险的很。”

“这样做也好。”谢景行点头:“只是你如今就须得在家白白呆几年。”

“我只愿苏家平安无事。”苏明枫道:“不说我了,说说你如何?苏家和谢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,苏家已经决定悬崖勒马,你谢家……”她没有说下去。

谢景行挑眉:“我不入仕,他能耐我何?谢家就一个临安候,他总要顾及天下众口。”

谢景行和苏明枫不同,苏煜为了苏家,把儿子早早的送入仕途。可谢景行却没有入仕,身上只挂了个闲职。有几次随谢鼎出征,还挂的是亲子的名头。皇家人就算再想打压谢家,也不会去打压一个儿子都不接班的家族。

“你倒如此深谋远虑。”苏明枫忍不住笑了。

“我也不是为了防他。”谢景行懒洋洋道。

他的确不是为了提防皇家,不过是为了和他爹作对罢了。

“不过,”他眉头一皱,突然转了话头道:“你怎么突然就想通了此事。原先我几次提醒你,都不放在眼里。”

苏明枫残酷的低下头:“原先争一时意气,又正是得意,哪里会想的这般多。这一次,还多亏了我二弟。”

“你二弟?”谢景行本是懒洋洋的靠着椅子,闻言坐直了身子,眼中闪过一丝异色:“那个糯米团子?”

苏明朗就是个蠢团子的事都不是什么稀奇事了,怎么还能给苏家提醒这些事,莫不是苏明枫吃错了药?

苏明枫便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,末了,才道:“这次若不是二弟误打误撞,说不定就要酿成大祸了?”

“误打误撞?”谢景行轻声自语。

正在这时,便听到一声稚嫩的:“大哥,娘让我给你送点心来了。”

苏明朗端着一碟子花朵模样的酥饼迈着小短腿儿走了进来,他圆圆胖胖的像个汤圆,嘴角还沾着不少的糕饼屑,显然在端过来的途中已经偷吃了不少。

这些日子因为他的无意间提醒,苏家改换策略,连对他最不满意的苏老爷都破天荒的觉得自己儿子“必有大用”“聪慧敏捷”“大智若愚”。苏夫人更是变着花样的给他做好吃的,不过短短几日,苏明朗便胖了一大圈。

他见谢景行还在,不由得声音低了几度,不知道为什么,他总是有些惧怕哥哥这位俊美的好友。

苏明朗把点心放在桌上,丢了一句“大哥我走了”转身就要跑,不想被人一把揪住衣领。

回头一看,那少年锦衣华服,温柔的蹲下身子摸了摸自己的头,一双桃花眼带笑而生动,偏偏眼神却冷漠无比。

他问:“那句话是谁教给你说的?”

苏明朗瞪大眼睛。

“狡兔死,走狗烹。”谢景行笑的邪气极了。

本书由首发,请勿转载!

第十八章 原来是你

日子总是过得分外快的。

随着天气越发寒凉,广文堂的学子们也开始为月底的校验做准备。

男孩子是为了入仕,女孩子则是为了展示自己的才华,在日后嫁人的砝码中增色不少,亦或者是能被门当户对的人家相看中。

这是勋贵子弟家必然要做的,便是如冯安宁这样的娇娇女,这些日子也开始刻苦了起来。沈清和沈玥更不必说了,尤其是沈玥,整日整日的在东院弹琴吟诗,只盼着这次又大出风头才好。

沈玥和沈清都已经十五了,按规矩也是到了该相看人家的时候。明齐的女儿家,大约十六出嫁,十五便可以开始定亲。沈清和沈玥迟迟不定,无非是眼高过顶,寻常的看不上,太高的,却又有些不知好歹。

到底这两房,都不约而同的把目光瞄向了定王。

先王生九子中,唯有老九定王如今尚未定亲,年纪也不过二十出头,正是该娶亲的时候。然而因为种种原因,皇妃之位悬而未决。犹如一块香饽饽,这一次校验场上,定王也会亲作考官。是以许多女儿家都卯足了劲儿,只盼着在定王面前讨个好,恨不得定王对自己一见倾心。

沈妙却没这个想法。

再来一世,她依旧是不通的女子。吟诗作对她不会,弹琴跳舞亦不通≤不能站在台上与人说朝堂大事。更何况,她根本就不想再和定王扯上关系了。

上辈子定王利用她沈家,害她儿女,屠她满门,这笔账迟早要讨。既是血仇,又怎能做夫妻?

冯安宁问她:“你怎么不看眼看着月底了,你若又要掉尾巴,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?”原先沈妙落水一次后,显得沉静了许多。她还以为沈妙是突然开窍了,如今看来,倒和以前一般无二。依旧是那个蠢笨无知的学生。

沈妙道:“总归看不明白,何必浪费时间。”

一边听到此话的易佩兰“噗嗤”笑出声来,讥讽道:“烂泥扶不上墙,如是而已。”

沈玥正在与沈清说话,假装没有听到这边的话,并不帮忙解围。这些日子沈妙不像从前一般讨好她们,她们心中也多有不悦。只巴不得看沈妙出丑。

沈妙却仿佛没有听到易佩兰的话一般,起身道:“我去花园走走。”

待她走后,易佩兰才撇了撇嘴:“是无话可说才逃了吧,真真胆小如鼠也。”

“你说够了没有?”冯安宁眉头一拧:“学问做得很好了么?”她自来在国二中是有些威严的,家中更是宠着。易佩兰也不想与她交恶,便又不做声了。

却说沈妙来到花园,慢慢的走着。

广文堂也是风雅之地,花园里茂林修竹,池塘假山,修建的煞是可爱∵进去便可闻到林丛芬芳,令人心旷神怡。

她只是想安静的自个儿待一会儿,国二到底都是些年轻气盛的孩子,而她上辈子甚至已经为人母,做皇后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一天除了面对各种妃嫔的问安,都是呆在自己的凤仪殿。习惯了冷清清和空落落,和一群孩子闹腾,无论是讥笑还是嘲讽,都实在懒得应付。

到底都没放在眼里。

走着走着,便见前面出现了一个雪白雪白的糯米团子。

一身象牙色的缎面长袍的小团子就站在竹子下面,衣服本该是非常漂亮的,结果因着那圆圆的身材偏被挤得有些变形。而脑袋上依旧扎着个揪揪,显得有些滑稽而可笑。

“苏明朗。”她轻声道。

那团子闻言,急急忙忙的转过头来。看着沈妙,眼中闪过一丝惊喜。似乎是想扑上来,但又犹犹豫豫的站住,看着沈妙没有说话。

这孩子看起来真像是个四五岁的小娃娃,沈妙有些头疼。莫不是将她当做母亲了?

苏明朗看着沈妙,抿了抿唇,似乎是想说些什么,却又什么都没说。紧接着,眼圈红了起来,小声糯糯道:“对不起……”

对不起?沈妙微愣,就看见团子嘴角一扁,委委屈屈的竟是要哭了。

下一秒,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了起来。

“原来是你。”

------题外话------

亲们,不要养肥啦~养肥也是要影响上架数据哒,现在就看起来吧,有啥意见茶茶也好修改昂~

本书由首发,请勿转载!

第十九章 少年郎

“原来是你。”

自竹林走走出一名俊美少年,他也穿一身象牙白滚边镶银丝长锦衣,比起那白生生的团子来,实在是穿的优雅修长极了。

他走到沈妙面前停下脚步,居高临下的俯视她,目光中带着探究。

这少年个头极高,沈妙堪堪抵达他胸前。仿佛在看稚童一般,嘴角习惯性的带起顽劣的笑,却因为他俊俏的脸蛋丝毫不让人反感。若是换了普通少女,怕是此刻心跳加速,面红耳赤了。

然而沈妙毕竟不是真正的豆蔻芳华,她扫了一眼对方,并不言语。

那少年却勾唇一笑,手上不知什么时候竟是多了把精巧的短刀。他把刀鞘那一端对准自己,用刀柄抬着沈妙的下巴,迫使她抬起头来。

沈妙不得已把目光投向对方。

少年约摸十八九岁,却生的剑眉星眸,眼睛似乎是带了秋水般,似笑非笑的模样十分动人。然而目光深处却让人发冷,那是一双锐利的眸子,几乎可以看到人心底去。这样的人,即便是外表再玩世不恭,只怕内心也如一块寒冰般难以入侵。

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,后退一步,让那短刀的刀柄离开自己下巴。温和的道:“谢小候爷。”

谢景行笑了,他语气不明道:“你认识我?”

“京城中无人不知谢小候爷大名。”沈妙淡淡道。这话似乎是有些讽刺的意味在里面的,但由她说出来,竟是正经的出奇,让人分辨不出语气。

“我不认识你。”谢景行扫了一眼她,又扫了一眼地上瑟瑟发抖的团子:“是你让苏明朗传话给苏家。”

“传话?”沈妙看着他,忽而微微笑了:“不过是教他个不被父亲训斥的法子,转移注意力罢了。怎么还用的上传话二字?小侯爷未免想的太多。”

“想的太多?”少年玩味的咀嚼着几个字,突然欺身上前,几乎将沈妙逼到了背后的巨大树干之上,他神情暧昧,语气却十分清明:“我若不想多,就被你瞒过去了。”

沈妙皱了皱眉。

明齐虽然对男女之风并不太过严峻,但这样未婚男女青天白日下做这样的举动,实在是有失礼仪。尤其广文堂外头多是勋贵子弟,若是被人看到。她倒不介意自己坏了名声,只怕沈信会因她而蒙羞。前生因为自己,沈家覆亡,她方看清楚父母的良苦用心,重来一世,家族她来护,怎么能容得别人说沈家一点不好。更何况还是因她而起。

思及此,沈妙便有些不耐烦道:“谢小候爷兴师问罪,究竟是想干什么?”

谢景行注视着面前的少女。

他向来对任何事情都有十二万分敏锐的直觉,有些事情,单从表面上,也能看出其中的暗流。这都是在十几年间生活下练就的,在战场上杀过人,定京表面之下的诡谲争斗,以及后宅中包藏祸心的暗算。他看上去嚣张的长到这么大,并非全靠运气。明齐那么多勋贵家的子弟,每年因为种种原因不在人世的从来没少了去。

他从不会对任何事情掉以轻心。

苏明朗的一句话,苏明枫不会联想到其他,苏老爷也觉得是儿子无意间提醒。在他看来却不然,时机把握的这样巧,而世界上的真正的巧合都太少了。很多表面上的巧合,都是人为的。

他能断定有人在教唆苏明朗说这番话,不过究竟目的是什么,不得而知。

他打算会一会这个人。

然而真正见了这人时,却令他大跌眼镜。

谢景行原以为,能说出这番意味深长的话,又是广文堂的,当是哪家朝堂肱骨的儿子,或者是即将步入仕途的青年。或许是为了拉拢苏家,或许是为了欲擒故纵。然而当看到这人时,却险些以为是苏明朗故意使坏。直到那少女开口唤苏明朗,他才确定就是他没错。

面前的少女个头不高,堪堪达到他胸前。面目也算不得动人,顶多算个可爱。看上去竟只有十一二岁的模样,梳着一个双环髻,脸蛋圆圆,眼睛也圆圆,嘴唇小小的,囫囵一个站在那儿,像是丛林中迷路的小鹿。偏偏还站的笔直而端庄,一字一句话慢悠悠的,仿佛是宫中教出来的宗妇。难不成她是想当皇后么?若不是亲眼所见,谢景行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着。

上看下看,左看右看,不过是一个黄毛丫头。

直到与她说了几句话后。

她面目稚气,语气却沉稳,面上非但没有流露出一丝惊慌,反倒有些不耐。这对于谢小候爷来说,还是头一遭。别的女子见他这样靠近,早已羞得面红耳赤,她却是面色寡淡,实在无趣的很。

大约是年纪太小了,还什么都不懂。但为何又懂得与苏家的话?

他一只手撑在沈妙身后的树干上,从外头看,几乎是要将沈妙整个人圈在怀中,谢景行低下头,靠沈妙靠的很近。

“你不怕我。”

“小侯爷又不是吃人的妖怪,有什么可怕的。”沈妙淡淡道:“若没有别的事,我便先回学堂了。”说罢就要离开。

“站住。”谢景行手一扬,沈妙的头发从他掌心划过,痒痒的好似蚂蚁爬过。他收回手,身子退后几步靠在树上,双手抱着胸,又恢复到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。

“提醒苏家,你的目的是什么?”

话语锋利的像他的眼神,从不掩饰其中凌厉,直接冲动,却又包含着无限的深意。

沈妙心中微微叹了口气。

谢景行比她想象的还要聪明。苏明朗一句话,就能找到这里。找到这里,还能问出目的。前生只道是胸中有丘壑,如今看来,却也是个心思通透的人。

和聪明人打交道,如何掩藏自己的真意呢?可惜她从来都不想掩藏。

“无他,自保而已。”

说完这句话,她冲谢景行微微福了一福,再也不管其他,转身离开了。

六个字,谢景行会懂的。

在她身后,少年勾起唇角,把玩着手中的短刀。

“苏明朗,她叫什么名字?”

------题外话------

么么哒,小侯爷怎么样?

本书由首发,请勿转载!

第二十章 临安候府

定京城临安侯府,委实富丽堂皇。故去的侯夫人是先皇最宠爱的玉清公主。本来做了驸马后,临安候的兵权便该被收回去。架不住玉清公主的撒娇卖乖,先皇竟然也放任自流了°以可见玉清公主在先皇心中的地位。

玉清公主生的国色天香,性子又是最温柔小意。嫁入临安侯府,自也是被临安候宠在心尖尖上。可惜到底临安候还是纳了一房妾室,便是如今的方氏。

若说玉清公主是天生的大家闺秀,长袖善舞。这方氏便是个活脱脱的小家碧玉,原是方氏父亲对临安候有恩,后来方氏家落败,方父以恩情要挟,终于让临安候娶了方氏做良妾。

良妾和普通的妾室又不同,便是不能随意打了杀了。加之方氏确实也伏低做小,并未有争风吃醋的行为,临安候便也没放在心上。大约贵族高门子弟心中都看惯了三妻四妾,如临安候这般只纳了一名良妾的已算是鲜有。临安候也未觉得不对。

可惜男子与女子看待问题,尤其是妾室之上的问题,实在是南辕北辙。临安候觉得纳房良妾也无甚大碍,妾室不过是玩物,他心尖上的人还是玉清公主,玉清公主却不然。

玉清公主自小在先皇宠爱下长大,嫁入侯府后过的又是养尊处优的日子,丈夫只有她一个正妻,习惯了这样的日子。谁知道突然来了一房妾室,玉清公主那时候将将生下了谢景行,还没出月子,便被此事打击到了。

方氏每天过来给玉清公主请安,穿的做的都是极有规矩,她不来还好,一来,玉清公主心中便觉得无比烦闷。若玉清公主是个普通公主,随意找个法子私下给方氏下个绊子,也不是没法将方氏弄走。偏偏玉清公主自来被保护的极好,一直是个天真烂漫的性子,哪里就会给人使那些阴私的手段。

还是公主的陪嫁嬷嬷给想了个法子,在没告诉公主的前提下,暗中寻个理由想将方氏驱赶出去。谁知道不知怎么的却没得手,甚至被临安候发现了。

临安候这人虽然平日里行事不羁,可心底却是个光明磊落的性子,最是看不得女人耍小手段,当即便狠狠斥责了玉清公主。

玉清公主自嫁给临安候开始,还是第一次与临安候争吵。她又是个受不得委屈的性子,便也未将嬷嬷的事情说出去,只与临安候针锋相对,最后气的临安候拂袖而去。

原本以为过几日临安候便会来看她,谁知道竟是一个月过去了,临安候都只在方氏那边歇着。女人坐月子期间最是不能伤心,玉清公主呕了气,便重重病了一场。

临安候到底还是深爱着发妻,便要过来看望玉清公主,偏偏连夜收到了出征的圣旨,甚至都来不及与玉清公主打招呼就离开了。

而临安候离开不久,方氏就发现自己有了身子。

身为正房,临安候不在,玉清公主万万不能给方氏下绊子,甚至还得护着方氏肚子里的孩子。否则一旦出了三长两短,怕是定京城中流言全是她趁着夫君不在谋害妾室。

长此一来,心力交瘁,玉清公主身子渐渐荒废,竟是要不行了。嬷嬷见状,心中焦虑,偏偏玉清公主不许嬷嬷回禀皇家。爬起身给临安候写了封信,要他回来见自己一面。

她等啊等啊,到底没等来临安候。

玉清公主殁了。下葬三日后,临安候凯旋,甚至没能见到爱妻尸首,哀恸不已,可惜佳人已去,只余黄土一抔。

那时候先皇震怒不已,格了临安候的官位。直到新皇帝上任,怜惜他才华,又重新起复临安候。可惜在再也没有了一段郎才女貌的佳话。

临安候再也没有娶继室,临安候府只有方氏一人。方氏也仍旧几十年如一日的伏低做小,她生的儿女,临安候略有关怀,却还是将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嫡子谢景行身上。

但谢景行并不领情,他从渐渐懂事开始,就一直疏远着临安候——玉清公主和临安候的爱恨纠葛,定京几乎家喻户晓,若想知道,总也能知道的。

临安候对自己儿子有愧,总是尽力满足他。谢景行却似乎极喜欢跟他爹对着干,老是让他爹气的头疼。但无论如何,他都继承了玉清公主的美貌与才华,除了性子顽劣,却是个精彩绝艳的好儿郎,自然也是明齐勋贵家女儿的闺梦中人。

今日也是一样。

谢景行大踏步的走进自己的书房。

他的院子是曾经玉清公主养病时居住的院子,与正院隔得远远的,胜在幽静。谢鼎也曾经想让他搬去靠正院的地方,都被谢景行拒绝了。理由是:实在不想看到某些人。

他对侯府的态度一向这样凉薄。

身边的小厮推门走了进来,端来个雪白撒花的陶瓷碗,道:“方姨娘给熬的水晶莲子粥,说是熬了几个时辰,主子暖暖身子。”

他不喜欢手下叫他“少爷”“世子”,只叫“主子”,似乎这样就能和侯府撇开干系。

谢景行瞟了那碗一眼,粥熬的亮晶晶,汤色鲜亮黏稠,当是熬了不少时辰,散发出清香,令人食指大动。

他冷冷道:“倒了。”

小厮习以为常的称了声是,退了出去。

刚退出去,门后便闪现了一人,微微垂下头,低声道:“主子,查清楚了,将军府上的大房三姑娘,沈信的嫡女,沈妙。”

“沈信?”谢景行皱了皱眉。

沈信和谢鼎在政见上不合已有多年,沈府和临安候府也是各自看对方不顺眼。并且兵权相互制衡,实在是牵扯到不少利益。

而临安候府和苏家亦是好友,沈家提醒苏家,或许就是提醒谢家。可本是对立的人,突然来提醒,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呢?再说沈妙一个小姑娘,又懂什么,当是沈家人故意让她来提醒,沈信如今远在西北,莫非是二房三房?沈贵和沈万也是极有野心之人,如今朝堂风云再起,只怕是想要再浑水摸鱼。

“沈谢两家泾渭分明,沈家丫头突然示好,分明不怀好意。”他挑了挑眉,语气冷漠如寒铁:“继续查!”

------题外话------

男女主总有一个父母不全╮(╯▽╰)╭

本书由首发,请勿转载!

第二十一章 裁衣

无论定京城中兴起什么样的风波,亦或是暗流汹涌,外表看着总是歌舞升平的。一年一度的菊花宴也快来临了,因着广文堂的校验恰好与菊花宴隔着不久,今年便也干脆放在一起。

与往年不同,这样一来,校验变成了大庭广众之下,勋贵之家的大宴罢了。

一大早,沈老夫人便差身边的大丫头喜儿来到西院,说是请了裁缝才来菊花宴上的衣裳,也请沈妙去挑一挑。

沈妙点头称是。

以往校验,沈妙都是随意穿着便去,因她只是落尾巴的,穿的显眼反而会招人嗤笑。而今校验和菊花宴一起,不做衣服却也说不过去。

菊花宴上各家臣子夫人都在,大多便是来相看儿媳妇儿的。是以但凡有女儿家的,都会盛装出席,只盼着打扮的越来越美丽才好。沈老夫人虽然看不惯大房,面子上却还是要做的。何况沈老夫人此人,凡是都只顾着自己的利益,若是能用沈妙换一门有助力的亲事,把她卖了也未尝不可。

白露显得有些高兴,一边陪着沈妙往荣景堂那边走,一边道:“没想到这样快就到了菊花宴呢,姑娘不是最喜欢菊花宴嘛,介时有可以赏花儿了。”

沈妙喜欢菊花宴,却并不是为了赏花。但凡这样的宴会,她总是被若有若无的孤立的一个,其中固然有沈玥沈清的推波助澜,她自己的性子也蠢笨沉闷,每每打扮的又不甚得体,只背人背地里嘲笑还不自知。

她喜爱菊花宴,不过是因为傅修宜。

一年前的菊花宴,傅修宜也在场。当日她便又被嘲笑孤立,菊花园子里姹紫嫣红,大家都找那最红最艳的,她自己走到角落,却远远的瞧见一盆白菊。

白菊这样的东西,大约都是用来做丧事时候用的,便天生不讨喜,况且这菊花开的也委实凄惨了些。花瓣儿有些凋零,也不知是被雨打的还是风吹的,孤零零一枝盛放在角落,没有一人注意。

大约是起了同病相怜的心思,沈妙只觉得自己和那菊花也是如出一辙。孤零零的一人,无人看到的小可怜。心中正是感叹唏嘘的时候,就瞧见一华服男子走到那菊花面前。

他伸手执起花枝,以手轻抚花瓣。身边人问他:“九弟,这花凄凄惨惨,有何好看的?”

华服男子一笑:“怜惜它娇弱无依,可怜。”

便是这一句“怜惜它娇弱无依”,让沈妙对男子有了好感。待那男子转过身,更为他丰神俊朗的外表所着迷。

后来沈妙便从诸位女眷嘴里得知,那边是当今陛下的九皇子定王傅修宜。

也许年少时恋慕一个人总是没有道理的,傅修宜那句话分明是在说菊花,她却觉得自己感同身受。她想,这样一个温柔的人,嫁给了他,他也定会如怜惜孤花一般的怜惜她吧。

可惜她终究还是想岔了。傅修宜怜惜娇花,怜惜天下,怜惜楣夫人,可惜从未怜惜过她。对于她所付出的一切,在他看来都是基于妻子应尽的“责任”。那些相敬如宾的日子,也无非是傅修宜强忍厌恶陪她演的一场戏罢了。

他也并不怜惜那菊花,不过是随口一提,便被她当了真。

“姑娘?”不知不觉想得出神,竟没发现自己已经到了荣景堂门口。白露忙出声提醒,沈妙这才跟着喜儿抬脚走了进去。

沈元柏今日未曾在,沈老夫人一身青白色锦绣长扣衣,她本是这样的古稀之年,偏还穿这样鲜嫩的青色,直衬得那张脸如同女鬼一般。偏偏她自己还浑然未觉。

沈玥和沈清都站在各自母亲身边,二房本还有两个庶女,无奈任婉云自己太过强势霸道,这样的宴会,自来都是不许庶女出门去抢风头的。至于三房,沈万除了陈若秋这个正妻,只有一门通房,更勿用提什么庶子庶女了。

于是这么一来,便只有各房的嫡女得到了参加花宴的帖子。

沈妙冲沈老夫人请过安,任婉云看着沈妙,笑着道:“小五来了,快来挑布料吧。等会便让丽娘给你们量身。”

沈清笑嘻嘻道:“我与二妹妹已经选过,就等着你来挑了。”

分明是喜儿来的晚,却显得像是她的不是了,晾着一众人在荣景堂呆着。沈妙懒得与她计较,只自个儿走到了那摊着布料的软榻前。

丽娘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妇人,沈府上上下下每年的新衣都是从她家的铺子里裁买的。她年轻的时候跟过宫中的女官学过一些刺绣手艺,做衣裳也做的十分好看。

面前摊着五六匹布,一匹海棠色和一匹烟粉色的已经被选到一边挑了出来,便是被人挑走了的。勿用提,定是沈清和沈玥二人的。

前世的情景历历在目。当日菊花宴,沈清穿着海棠色的撒花烟云裙,显得热情大方,更衬得人比花娇。而沈玥一身艳粉绣白梨花缎面百合薄袄裙,更是娇柔纯美。而她穿着一件嫩黄丨色衣裳,带着沈老夫人给的金灿灿的项圈和首饰,显得像是个笑话自己还不自知。

而那嫩黄丨色的布料正是在机位婶婶和姐姐的怂恿下挑的。

沈玥笑着出声道:“五妹妹肤白,不若挑那嫩黄丨色的衣裳如何,况且还能显得活泼可爱,实在是很衬。”

沈清也连连点头:“不错,横竖看剩下的料子,似乎就嫩黄丨色更衬五妹妹一些。”

陈若秋嘴角含笑,并不言语。任婉云目光中流露出一丝讥讽。

沈妙并不会挑衣服。

沈夫人常年不在府上,母亲不在,小孩子难免少了许多优势。这沈府其他的人又都是各怀鬼胎,哪里就会真心的教小姑娘搭配?于是长此以往,沈妙只会跟在沈清和沈玥身边,她们俩说什么,沈妙就挑什么。

譬如说那嫩黄丨色的料子,衬她的肤色是不假,却显得太过稚气有些廉价。加之那些金灿灿的首饰,活脱脱一个地主家的女儿。

谷雨几个想劝她丢掉那些首饰,偏她还执拗不觉,上赶着去丢脸。

真是可笑。

本书由首发,请勿转载!

第二十二章 金银

她指了指其中一片天丝锦缎,道:“就这个好了。”

那是一匹莲青色的料子,一般来说,闺中女儿,大多不会选这个料子。因着莲青色挑人,寻常女儿家穿这个颜色,容易显得太过老气。若是没有通身贵气的,穿这个颜色更会显得压不住,十分难看。

陈若秋目光微微一闪,笑道:“小五怎么挑了这么一件深色,姑娘家都要穿的鲜鲜亮亮的,如你两个姐姐。这样的深色怕是老气了些。”

“不错。”任婉云也跟着道。她虽然也喜闻乐见大房的人出丑,可是这莲青色,未免也太过出格。若是被外人看了,还以为他们沈家的姑娘都老气横秋的,清儿还要在菊宴上大展身手,怎能被沈妙拖了后腿?

沈玥和沈清却是暗笑。沈清道:“我看这莲青色也挺好的,五妹不是不曾穿过这样的深色么?试一试也好,听说这样的颜色也很是贵气呢。”

“若非我已经挑了料子,定也是要尝试一下那莲青色的。”沈玥笑盈盈道。

丽娘看了看沈家的两位口蜜腹剑的嫡女,又看了看神色平静的沈妙,心中叹了口气。沈家大房沈信嫡女沈妙头脑愚蠢无知,定京城无人不知。可谁知道,那外表良善温柔的两名堂姐竟也有这样的恶毒心肠?竟也是变着法儿的让沈妙出丑。

她有些同情沈妙,沈将军在外保家卫国,可自己的嫡女在府里被亲人算计,实在是有些可怜。思及此,她婉言道:“这莲青色确实有些太过庄重,若是赏菊宴,不妨选些轻松的色彩,小姐不若选这一匹玉白色的?”

沈妙瞥了一眼丽娘,她倒是个难得的实诚人。上辈子也曾这般提醒自己,只是那时候的沈妙一心相信两位堂姐和婶婶,压根儿就没听她的话。闻言却也是婉言谢道:“不必了,我就喜欢这匹莲青色的料子。”

她这般回答,倒教刚刚眉心皱起的沈清和沈玥两人松了口气。沈玥笑道:“五妹妹眼光果然是好,如此,就劳烦丽娘子为我们量体裁衣了。”

丽娘心中微微叹息,却也不好再说什么了。便又依言为几位小姐量身子来。

自始至终,沈老夫人都斜倚在榻上闭着眼睛假寐,对眼前的一切恍若未闻。只要是有关银子的事情,她从来都乐得装不知道。今日裁衣和布料都是从公中出的,而公中的银子都是交由任婉云打

待量完了衣裳,丽娘走了后。任婉云才笑道:“几个孩子都是大姑娘了,咱们沈府的姑娘出去,也不能被人小瞧了。我便为几位姑娘打了些首饰,待到赏菊宴那日便可用了。”说着,她吩咐身后的香兰把几个匣子端了出来,一个给了沈清,一个给了沈妙。

沈妙的匣子沉甸甸的,任婉云看着她,语气分外慈爱:“二婶瞧你这些日子忙着广文堂的校验准备,自己逛首饰铺子的时候给你打的,都是依照最好的款式,只希望你喜欢。”

高座上,沈老夫人的眉头皱了皱,似乎想睁眼,然而顿了顿,终究还是继续假寐。

“多谢二婶婶,”沈妙也回礼。沈清和沈玥都能自己挑选款式打了送回来,偏偏逛铺子的时候没带上她,还美其名曰不愿打扰,最后囫囵的给了一个成礼,现在想换也来不及了。

“那咱们就先回去瞧瞧吧,”沈玥拉着陈若秋冲沈妙眨了眨眼:“五妹妹的首饰定是最重头的那个。”

沈妙微微一笑,并不言语。

回到了西院,沈妙将那匣子扔到一边,并未细看。惊蛰见状,奇道:“姑娘也不打开瞧瞧?”

“有什么可瞧的?横竖有什么不一样?”沈妙头也不回地答。

惊蛰欲言又止,每次从二房三房那边得来的首饰,自家姑娘都爱不释手,可惜就算从他们做下人的都看的出来,那首饰实在是有些暴发户了。沈妙自来就被二房三房带成了一个浮夸的性子,最爱的便是这些颇为俗气的金银。

沈妙想了想,又伸手过来将那匣子打开。

甫一打开,便是金灿灿的光芒扑面而来。里头摆放的都是金子和银子打造的手镯项圈,甚至还有钗子,上头镶着的红宝石个头倒是大,只是成色却劣质的很。

惊蛰忍不住露出一丝愤怒的神情。

沈妙险些失笑。这些东西,在出嫁之前,她的首饰都是这样的。这样的金钗子银项圈,便是乡下的姑娘都不会穿。每每她穿着颜色艳丽的衣裳再戴着那些金晃晃的首饰,活像个移动的匣子。在温柔婉约的沈玥和大方明朗的沈清面前,实在像个洗脚婢。

如今这些东西在落到沈妙面前,只觉得实在是可笑了。惊蛰观察着自家姑娘,惊讶的发现她并未如同以前一样露出兴奋的神情。正在诧异,便见沈妙将匣子一合,推给惊蛰:“找个当铺给当了吧,顺便去买根银钗子回来,也不用太好,刻花的就行。”

“姑娘……”惊蛰惊讶道:“就这么当了,若是被东院的人发现,难免会用来做筏子。”她虽然也很高兴沈妙终于不像以前一样喜爱这些金银了,可是这般行事,还是太过大胆了些。

“这些首饰既然已经不能戴,留着有什么用,倒不如当了真金白银,平日里做事总归是方便些。”沈妙淡淡答。凡事都要讲究实用,这是她在当皇后悟出的道理。沈府每月都是按份例给月银,每个姑娘都是一月二两银子。然而沈玥和沈清究竟又有被自家补贴多少呢?沈妙不得而知,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总归她是没那份补贴的。

分明是将军府上的姑娘,出手却没有两位姐姐大方。她以前觉得那是因为二婶和三婶自个儿愿意贴补女儿,可如今呢?

那公中的钱财都是由任婉云掌握的,可是沈贵和沈万平日里在朝中办事上下打点,自己的俸禄尚且不够,哪里有多余的闲钱。

倒是沈信,因为是用自己的生命和血汗在战场驰骋,陛下赏赐的多,而这些赏赐,沈信从来没有私吞过,全是奉给了公中。

拿着他们家的银子却如此对待自己,这般无耻之人,也只有老夫人那家人做得出来。

她总要想办法分家的。

本书由首发,请勿转载!

第二十三章 宴前准备

?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,请勿转载全文字小说!

沈清的丫头春桃就立在第一辆马车前。

方走到门口,便见门口团两辆马车。第一辆已经准备出发了,第二辆却是空空的。

待桂嬷嬷走后,谷雨和白露俱是开心不已。沈妙越是强势,就越有了个主子的模样,这样沈府里那些没眼色的才不敢欺负了她。

“去吧。”沈妙轻飘飘答。

桂嬷嬷有些狼狈的把手中的篮子交给谷雨:“这是给姑娘路上的零嘴儿,到菊花宴还有些路程,莫要饿着姑娘好看的小说。”她冲沈妙道:“老奴先就回院做事了。”

桂嬷嬷反驳又反驳不得,还被几个丫头看了笑话,心中懊恼,却也想不通为何这一次回府,每次和沈妙对话,自己都是落了下风。说牙尖嘴利,沈妙语气都温和的很,说她温和,字字句句都是说的人无言以对。

白露忍不住“噗”的笑出声来,忙又噤了声肃了脸色,只是眉目中的畅快还是掩饰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