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(1/1)

臧修等人直接去了军营报道,身边只剩下小紫和梦娘。客栈有的是空处,程宗扬让萧五安置了一处房间,然后去取祁远的行李,自己把小紫送到内院。

客栈并不大,是处前后两进的院子,唯一一处上房在内院的二楼,外面看起来普普通通,一进门程宗扬就吓了一跳。房中摆着一座镶金嵌玉的屏风,四壁垒垂着帷幕,榻前放着两尊三尺多高的银制熏炉,架上摆着玉器古玩,一器一物都华丽异常。

程宗扬打量着房间的陈设道:「小狐狸不会是把自己家里的好东西都搬来了吧?这熊皮够大的啊。」

天气已经是冬季,室内都铺着地毯,床榻前一张熊皮足有丈许长,头尾四肢皆全,没有丝毫破损,看得出猎来颇费了一番功夫。

小紫赤足卧在榻上,脸色微微泛红。程宗扬摸了摸她的额头,「是不是又不舒服了?」

「好烦啊。早知道就不告诉你了。」

「那就不说这个了。喂,你准不准备跟月丫头来个姊妹相认,抱头痛哭的戏码?」

小紫道:「她对她爹爹一点印象都没有了,有什么好哭的。好啦,人家要睡觉了。」

程宗扬挤到榻上,把小紫抱在怀里,「乖乖睡吧。」

小紫枕在他臂上,像猫咪一样闭上眼,手指却在他胸口写道:「有人。」

程宗扬不动声色地聚起真气,隐约感受到一丝微弱之极的气息,似乎有人正在屋顶窥伺。论修为自己比受伤的小紫怎么也要高那么一点点,但比起灵觉和敏感,就要差那么一点点了。

片刻后,那股气息迅速远去。程宗扬低声道:「是谁?」

小紫摇了摇头。

那个窥伺者似乎并没有恶意,但程宗扬还是不放心,萧五刚离开一会儿,就被人摸进来,看来得向小狐狸再要两个好手。程宗扬坐起身,「你先睡吧,我出去看看。」

房顶的枯草已经被刈除干净,并没有留下什么线索。程宗扬四处看了片刻,忽然瞥见院侧一间小房子里有人影闪动。

程宗扬从房顶一跃而下,闪身地闯进房内,悄无声息地一把抓出。没想到得手这么容易,那人毫无反抗就被自己一把抓住脖颈。

梦娘愕然张大美目,她的罗裙和亵裤都褪到膝间,裸露着雪团般的,坐在一只红漆净桶上。

干!这茅厕怎么连标记都没有!

程宗扬只好装出一脸严肃的样子,「你怎么在这儿?还鬼鬼祟祟的?」

梦娘柔柔说道:「主人吩咐奴婢,出入时别让外人看到。」

当初瞒着孟老大把她从黑魔海带出来,自己原想让她和秦桧一起回建康,免得路上被人识破。但小紫执意要带她同行,程宗扬只好告诉臧修,这是紫姑娘的奴婢,随秦桧一同来的,晚了几日才到。

在岛上时,臧修等人并没有见过梦娘,路上小紫与梦娘形影不离,众人也未曾起疑。但程宗扬总觉得有点不安,梦娘的身材容貌放在哪儿都够扎眼的,身份肯定有问题。一旦被人看见,很容易引来麻烦。好在梦娘很听话,一路没有出什么乱子。

这些天小紫反覆诘问过,梦娘对自己的身世确实是全无记忆,不知道黑魔海用了什么手段,将她身世的记忆全部抹去,抹得就像一张白纸那样干净。好处是省事不少,小紫说什么就是什么。坏处是她的来历仍然是一团迷雾。到现在也没有丝毫线索。

桶内传来一阵水声,梦娘很平静地当着自己的面小解,丝毫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。程宗扬一阵心动,禁不住在她玉颊上摸了一把。梦娘嫣然一笑,那双桃花般的美目水汪汪闪动着,充满迷人的风情。

梦娘小解完,取出一角丝巾,伸到抹拭。忽然丝巾一紧,却被程宗扬扯住。

程宗扬带着微笑的表情道:「我来帮你。」

梦娘全无疑心地把丝巾递给他,程宗扬揽住她的腰,一手伸到她雪白的美腿间。手指触到一片柔腻的,脂玉般滑嫩得令人销魂。

梦娘抬起眼睛,清澈的目光毫无杂质地望着自己,然后唇角挑起,露出一个纯净的笑容,「是这里了。」

程宗扬手臂插在梦娘丰腴白滑的大腿间,手指隔着丝巾,放在她软嫩的,心头顿时不争气地一阵乱跳。

慢慢将她微湿的摸拭干净,程宗扬拔出手指。梦娘含笑说:「谢谢。」

程宗扬微笑道:「不客气。」

说着程宗扬心里叹了口气。起初梦娘还有一些残余的惊惶和羞涩,但这段日子下来,她似乎已经习惯了自己没有记忆的状况,平淡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,甚至连一点怀疑都没有。如果这就是黑魔海想要的效果,那么他们作得很完美。

梦娘的举止、气质,绝不是一般人家出身,但失去记忆的她,有时的行为就像婴儿一样无知。如果不是遇到自己,这个雍容高雅的美妇很可能就在被抹去记忆的情形下,被黑魔海作为奴妓玩终生--这种结局,也许比鱼无夷的下场更残忍。这会儿只要自己开口,就能吃到这块美肉,可自己到底还是不忍心就这么占了她的便宜。……

烈山东麓,一队宋军披着重甲,举着长枪,沿山路缓缓向前推进。

忽然箭矢破空的锐响四处响起,那些箭手箭法精湛之极,专挑军士甲胄的缝隙处入手。纵然披着重甲,还不断有军士被箭矢射倒。

宋军沉默地向前迈步,再有十几步,这些重甲步兵就可以攻进山坳,与那些狡猾的对手短兵相接。就在这时,一阵刺耳的断裂声传来,一棵高大的杉木撞开枝叶,笔直朝山路倒下。宋军阵形顿时大乱,逃奔的军士不断发出惨叫,被林中飞出的箭支射杀。

刘平放下单筒望远镜,在他旁边,捧日左厢军的几名高级将领都神情凝重。

第三军都指挥使王信道:「敌军在一百人左右。但箭法精强,狡计百出。」

刘平冷冷道:「不足五十。」

众将为之默然。他们都是久经沙场的宿将,早已看出敌军人数不多。捧日军五千精锐被几十名敌军阻在山口,两个时辰还前进不到三里,传出去恐怕都有人不信。

都虞侯万俟政道:「这群敌寇居高临下,占了地势,强攻只怕不利。」

第七军都指挥使卢政道:「前军已经攻了六次,相比之下,还是两个骑兵都伤亡小一些。」

刘平冷哼一声,「两个满骑都,战死三十五人,丢了四十匹马,也敢说伤亡小?传令!下一轮让副都头刘宜孙带头冲锋!」

众将不敢劝阻,连忙通知刘宜孙披挂整齐,准备上阵。

刘宜孙抹了把脸,提刀持盾走在队伍最前面。山中遇袭的消息传至大营,刘平勃然大怒,立即降了他的军职,从骑兵的军使改为步卒的副都头,调到一线参战。刘宜孙已经带队参加了两次攻击,但都被敌寇击退,这一次如果不能冲开敌寇的狙击,自己也不用回来了。

两排盾手在前列阵,接着是刀手和矛手,最后面是弓弩手。这种阵形宋军已经用过五次,每次都在即将胜利的时候突然间溃败。刘宜孙觉得是攻击的力度不够,如果出击的宋军再努力一点,就能突破敌军的狙击。

张亢对他的看法嗤之以鼻,他的骑兵都伤亡较小,本来可以保留原职,戴罪立功,但营指挥使郭逵早看他不顺眼,直接把他踢到刘宜孙手下,当了名队头。

张亢告诉他,宋军每次在要紧关头溃败并不是军士不够拚命,更非因为运气不好,偶然败退。那些匪寇的狡诈和悍勇都超乎想像,他们在狙击中不断退却,造成己方进攻顺利的假象,使宋军不知不觉间拉长攻击队伍,然后抓住己方阵列中的缝隙,一击得手。

「你觉得应该怎么打?」

「容易。」

张亢毫不犹豫地说道:「放火烧山。如今正值冬季,天干物燥。只需要一把火,在营中歇息两天,便可过了这烈山。」

这会儿刘宜孙望着山间的密林,仍为张亢的大胆狠辣震惊。山火一旦蔓延,谁都没有办法控制火势,这样一场大火烧下来,只怕烈山几十年间都恢复不了元气,到时不但敌寇无法藏身,宋军的水源、柴火、补给……也都被大火吞噬。为了几十名敌军,付出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。

张亢忽然往地上一扑,刘宜孙清醒过来,立即屈膝半跪下来,用重盾掩护身体。

「夺」的一声,箭矢射穿盾上的铁片,从内侧冒出一截箭头,强大的冲击力使刘宜孙几乎仰倒。

他扛住盾牌,一步一步向前挪动。宋军攻击的队伍被杉木隔成两半,刘宜孙没有迟疑,冲在阵列最前面。忽然一杆铁矛从树后挥出,发出刺耳的风声。刘宜孙举盾往矛上一砸,接着右手的佩刀翻出,贴住铁矛,飞快地朝敌人持矛的手指削去。

马鸿双臂一绞,铁矛车轮般翻飞,将他的佩刀挡开。就在这时,扑倒在地的张亢身体一抬,胸口飞出一道乌光,却是一支弩箭。

弩机射程越短,力量越强,马鸿猝不及防,手掌顿时被弩箭射穿,溅出一团鲜血。他立刻抽身而退,在张亢另一支弩箭射来之前,跃入山林。

刘宜孙喘着气把身体在盾后藏好,然后回过头,「你藏了一支手弩?」

宋军采用的是募兵制,不需要士卒自备武器,相应地,对士卒的武器控制极为严格,张亢不是弩手,又不是指挥使那些高级将领的亲兵,私藏手弩,已经犯了军中戒律。

张亢却不废话,他迅速装上一支弩箭,飞身抢到一棵树后,背贴树身,然后抬头看着树顶。

血的教训告诉他们,与这伙敌寇交手,最危险的攻击往往不是来自前方,而是头顶的高处。

十几丈外,俞子元和吕子贞短暂地商量片刻,然后决定俞子元带队撤到十里之外,休息两个时辰。吕子贞带人一连后退,一边阻击,把宋军拖到深夜,再由俞子元接手。

刘宜孙的攻击终于奏效,敌寇略作抵抗便退入山林。但宋军的好运并没有持续太久,前进两里之后,又撞上了一道狙击线。

捧日军主将夏用和不断派人讯问战况,最后来的是一位面白无须的宦官,捧日军都监黄德和,奉命亲自在前督战。

作为前锋的宋军一共有三个军,刘平索性从三个军中各抽出两个营,采用波浪式攻击,向前推出一条血路。同时禁用弓箭,只用弩机。

由于弩矢比箭枝短得多,无法被敌寇借用补充,僵持了一个时辰之后,林中飞出的箭矢越来越稀少,最后终于完全绝迹。但令刘平震怒的是,付出近百人伤亡的代价,六个营的宋军仍然没有任何斩获。……

「程公子!老程!」

外面响起一个粗豪的声音。敖润虎虎生风地进来,与程宗扬把臂大笑。

程宗扬笑道:「你消息够灵通的,这么快就知道我来了。」

「我们比你早到了十几天!江州城都快混熟了!」

说着敖润让开一步,「这是我们雪隼佣兵团的石副团长!」

石之隼身材瘦长,再加上宽松的衣物,更显得身形鹤立。程宗扬打量这位名动一方的雪隼佣兵团团长,拱手笑道:「早就听敖队长说起过,当日在晴州匆匆忙忙,竟然没机会见上一面。这次又让石团长登门拜访,实在是惭愧。」

石之隼微微一笑,「程公子的名声,我也早从云六爷口中听到过。」

说着石之隼一摆手,多日没见的冯源捧来一件东西,一边朝他咧嘴而笑。

石之隼道:「据说这件东西是公子的手笔?」

那是一件皮制的衣物,手脚俱全,通体没有钮扣、系带,浑然一体,看起来有些像潜水服。程宗扬心里一动,摸了摸皮衣背后,里面果然藏着一条拉链。

石之隼抚掌道:「果然是程公子的杰作!寻常人见到这件水靠,都不知如何下手,公子却深悉其妙。」

程宗扬也有些讶异,自己只是提供拉链,没想到云氏竟然用到水靠上,还做出成品。「云家的工匠有一手啊,这么快就做出来了。这是云六爷送给石团长的样品吧?」

石之隼笑道:「你可小看云六爷了。这是我一百枚银铢一套买来的。如今外面已经卖到五百银铢一套,若不是薛团长与六爷交好,也到不了我们手中。」

这套贴身皮制水靠成本最多三十银铢,加条拉链就能卖到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价,云家够精明的。但换过来说,这样浑然一体的水靠,完全颠覆了以往的水下衣物,对于在水上讨生意的佣兵团来说,一百个银铢也不算贵。

程宗扬让人献了茶,坐下道:「听说石团长带了六百名兄弟过来。这可帮了我们大忙了。」

「别忘了,月姑娘还是我们雪隼的副队长呢。」

石之隼道:「我们雪隼团海上生意做得多,陆上生意做的少。这次团里的好手悉数而至,一是云六爷、月姑娘的交情,二来也是想看看武穆王名震天下的星月湖大营,学上几招。」

石之隼倒不隐瞒,坦然说出雪隼佣兵团的目的。晴州佣兵团不下数十支,海上生意日趋激烈,薛延山和石之隼有心往陆上发展,希望能在江州城,甚至建康打下一片天地,因此藉着这个机会倾力而出。

石之隼道:「听敖润说,公子来自盘江?」

程宗扬笑道:「蛮荒之地,让石团长见笑了。」

石之隼说起南荒的传闻,程宗扬自然是对答如流。谈到白夷的湖珠,石之隼大感兴趣。这个时代没有大规模的珍珠养殖技术,只能靠人潜到水下采珠。比起海珠,湖珠更容易采集,一直是晴州珠市的畅销货。

程宗扬道:「南荒通行不便,春夏之季有瘴气,一年有四五个月无法通行。贵团想做陆上生意,为何不贩卖马匹呢?」

「北方几个马市都在秦国、汉国和唐国手中,等闲不易插手。」

「还有一条路线,不知石团长是否听说过?」

程宗扬道:「除了北方几个马市,西北的五原城也有大量马匹贩卖。」

石之隼道:「五原城?」

「在竞州西北大概一千多里。从五原走竞州,然后转建康,再从广阳直下晴州。路途虽然远了些,但五原马价低廉,运到晴州,就是十倍的利润。」

石之隼道:「佣兵团做的只是护卫的生意。公子若要往五原贩马,我们雪隼佣兵团自当效力。」

程宗扬笑道:「多谢石团长,忙完此间之事,还要请诸位帮忙!」

石之隼饮了口茶,「听说公子与城主小侯爷交情不浅?」

程宗扬干笑道:「我和小侯爷只算是酒肉朋友吧。」

「那么小侯爷笼络武穆王旧部的事,公子也知道了?」

萧遥逸的身份并没有向外公布,名义上领着晋国江州刺史的官衔,收拢星月湖旧部,不过是少年好事,招揽强徒,程宗扬谨慎地说道:「听说过一二。」

石之隼道:「武穆王生平攻无不克,战无不胜,可惜树大招风,招来宋国君臣猜忌,冤死于风波亭。」

说罢长叹一声。

程宗扬道:「我也奇怪,岳帅又不想篡权,宋主怎么相信岳帅会谋反呢?」

「哪里是谋反。」

石之隼摇了摇头,「武穆王蒙冤多年,至今罪名不过『莫须有』三字而已。」

程宗扬暗道自己怎么把这给忘了?

石之隼道:「武穆王为人虽然大有商榷之处,但战功赫赫,自高少比。当日紫阳真人便曾面诘宋主,莫须有三字如何能服天下人?」

见惯了岳鸟人的仇家,老石这段话真让人耳目一新。程宗扬道:「石团长见过武穆王吗?」

石之隼道:「素不相识。不过石某对武穆王仰慕已久,此番雪隼倾团而来,倒有一半是冲着武穆王的名头。可笑石某一叶障目,月姑娘在我团中数月,都未识得她是武穆王的遗孤。幸而当日团中未曾亏负月姑娘,今日才有面目来见星月湖大营群雄。」

说着石之隼指着敖润笑道:「我这位敖兄弟,对月姑娘可是仰慕得紧呢。」

敖润脸皮再厚也禁不住一红,「石团长别乱说。月姑娘和老程有婚约的。」

石之隼一愕,程宗扬连忙岔开话题,谈起晴州的生意。石之隼为人没什么架子,言谈间对星月湖大营颇有好感,加上敖润和冯源这两个老相识,众人谈天说地,攀攀交情,相谈甚欢。

送走雪隼佣兵团的人,萧五过来道:「孟团长已经回来了,请程少校前去大营见面。」